唱响思念 畅想美好
-- “生命的乐章”2021湖南省人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暨宣传普及活动在长沙举行
梨花风起又清明,无尽哀思无尽情。4月2日上午,由湖南省红十字会主办,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和长沙市红十字会承办的“生命的乐章”2021湖南省人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暨宣传普及活动,在明阳山福寿苑长沙市红十字遗体和器官捐献纪念广场举行。省红十字会、省卫健委、省佛教协会、长沙市红十字会、长沙市卫健委、长沙市殡葬事务中心等单位领导,全省各市级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、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、志愿者、捐献者家属、移植受者、医学院校学生代表、社会爱心组织代表、市民代表及媒体等共300多人参加缅怀活动。智慧长沙同步进行了云上缅怀、网络直播。活动由湖南省红十字会兼职副会长、湖南卫视主持人李锐主持。
10时30分,捐献纪念广场格外肃穆。音乐响起,全场缅怀默哀一分钟后,长沙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、专职副会长唐俊杰介绍长沙市开展遗体器官捐献工作情况,接着湖南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钟红静主任致‘2021年湖南省人体器官捐献清明缅怀词’,随后捐献者家属代表、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代表吴秀芝先后感言,移植受者代表们手语表演《感恩的心》。
湖南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、常务副会长陈丹萍在讲话中表示:“对于器官捐献而言,一切成就都归功于捐献者家属们,一切荣耀都归属于捐献者”。遗体和器官捐献的意义就是延续生命、感恩爱和传递希望。红十字会“三献”工作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的宗旨的具体实践,是“关爱生命,奉献他人”精神的倡导,感谢并希望社会各界人士支持我们,加入我们,我们也会更加努力地工作,全省各级红十字会也将:秉承人道初心,服务社会需求。不断提升红十字的影响力和“人道、博爱、奉献”的感召力,为大力实施“三高四新”战略,建设现代化新湖南而竭尽全力。
全国人大代表、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、湖南省佛教协会会长、第六届省红十字会副会长圣辉长老在发言时说:“佛菩萨的精神,也就是无我利他、慈悲奉献的精神,这与红十字会“人道、奉献、博爱”的精神是相通的。红十字会的献血、献造血干细胞、献器官和遗体的“三献”工作,就是身体的布施。器官捐赠与《佛本生经》讲述的佛陀在因地累世修行时割肉喂鹰、舍身饲虎的典故都体现了大慈大悲的精神。它是一种舍己为人、助人为乐的慈善和积德,是对生命的尊重与敬畏,也是对自然的尊重与敬畏。这种对生命的尊重、也是对人的尊重,既是非常理性的,更是非常道德的。器官捐献者的生命之火熄灭的那一刻,而他们大爱的精神却被传递和延续,是有意义的善举!参与器官捐献的人越来越多,我们的社会就会越来越祥和,因为世界充满了和平和大爱!”
出席次活动的长沙市副市长、市红十字会会长刘明理、省卫健委医政医管处处长王若平、省红十字会副会长代贺龙充分肯定了我省及各市州器官捐献工作,并由衷感谢捐献者及家属、医护人员和红十字会工作人员。活动最后,湖南省红十字会、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、湖南省佛教协会、湖南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、长沙市红十字会和13个市州红十会、9家移植医院OPO,遗体和角膜接受单位等单位向捐献纪念碑敬送了花篮。
截止2021年3月31日,全省历年累计实现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2877例,共捐出大器官7847个(其中肾脏5548个、肝脏2227个、心脏51个、肺脏18个,胰腺3个),使7375个重病患者重获新生。我省的《一个人球队》公益项目实施来,全省志愿捐献报名登记人数达78722人。
在清明缅怀器官捐献者活动上的讲话
圣辉
2021年4月2日
各位领导和来宾:
再过两天的清明节,是我们中华民族最隆重盛大的一种文化传统节日。清明节习俗甚多,全国各地因地域文化不同而又存在着习俗内容上或细节上的差异,各地习俗虽不尽相同,但扫墓祭祖、踏青是共同基本礼俗主题。所以清明节既是一个扫墓祭祖的肃穆日子,也是人们亲近自然、游玩、享受春天乐趣的欢乐节日。因此,今天省红十字会在明阳山举行清明缅怀器官捐献者的活动,实在意义非同一般。
生命是什么?佛教阐释为“色心不二”。色(物质)心(精神)二者不可分割,二者是作为统一体而存在的。“色心不二”既是佛教的生命观,也是佛教的存在论,认为不仅人类如此,地球上一切生命都是宇宙中的一部分。作为生命整体中的一部分,彼此相关相连,相互影响。所以,人、生物、环境三者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,佛教叫“依正不二”。依,是依报,为大地、环境、整个宇宙。正,是正报,即生命主体。生命主体与生存环境是两者,但作为彼此的存在,相互依存、相互影响、共生共长,故是一体,所以称为“色心不二”、“依正不二”。
佛教讲“众生平等”,讲同体大悲。什么叫“众生平等”?例如众生中人为万物之灵,而作为人类的每个生命,都是由地水火风四大和合组合成的,谁也不能例外,四大因缘合则生命形成,四大因缘散则生命消失,所以四大对于每个众生都是平等不二的。什么叫“同体大悲”?正因为他人的身体就同我的身体一样,都是地水火风四大所组合成的,所以一体无二,他人身体就是我的身体,他人的苦难就是我的苦难,他受苦就等于我受苦,他快乐等于我快乐,而布施自己的一切来帮助别人解决困难、就成了自己的本分,这就叫“同体大悲”。
尽管我是出家的僧人,但曾有幸被推选为第六届省红十字会副会长,是红十字会的老会员,能和大家一起参加今天举办的清明缅怀器官捐献者活动,心中无比的感动,深深认为器官捐赠与《佛本生经》讲述的佛陀在因地累世修行时割肉喂鹰、舍身饲虎的典故都体现了大慈大悲的精神。这种精神包含的是一种舍己为人、助人为乐的慈善和积德,是对生命的尊重、爱护与敬畏,也是对自然的尊重、爱护与敬畏。这种对生命的尊重与爱护、也是对人的尊重与爱护,既是非常理性的,更是非常道德的。我作为佛教徒,由于修行不够,而不能达到佛陀在生前舍我救他的崇高境界,但以前也义务献过血,今后我会更精进向慈悲的佛菩萨学习,加入器官捐赠者的队伍中,世缘尽了、即发心将自己的遗体布施出来,供养需要器官的众生。
器官捐献,在佛教来说、是一种身体的布施。俗世的传统思想认为“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,不可毁损”,还有人认为“身体完整性被破坏就无法投胎转世”,尤这种想法荒诞不经、更不符合我们佛教教义“恶有恶报、善有善报、自作自受”的因果律。由此,现实中、作为人类的我们,布施钱财容易,认为钱财只是“我”身体外的东西、属于外施;但要布施身体中的器官却很难,是因为身体和器官与生命往往被看做是“我”的全部所有、属于内施。因此,能发心捐献器官、不但体现了一个人的高尚情怀,而且更是我们佛教徒修行要效法的菩萨奉献精神。所以自愿发心捐献遗体器官来延续别人的生命的人,不但是一个有道德的人,也是我们佛教徒心目中慈悲利他的菩萨。
而佛菩萨的精神,也就是无我利他、慈悲奉献的精神,这与红十字会“人道、奉献、博爱”的精神是相通的。红十字会的献血、献造血干细胞、献器官和遗体的“三献”工作,就是身体的布施。我们的身体既是由地、水、火、风四种元素和合而成,它由因缘而生,也随因缘而灭,回归到它本来缘起性空的状态。所以身体和器官的作用不过是我们精神的载体。当人死后,身体和器官已经无法继续工作,它会逐渐腐坏或直接火化成骨灰,直至融入大地。如果在死者器官还未腐坏时将其捐献出来,移植到急需要它们的患者的身体中,它们可以继续发挥作用,这是多么大的功德!而且器官捐献者的生命之火熄灭的那一刻,当下他们大爱的精神即被传递和延续,这是多么有意义的善举!如果参与器官捐献的人越来越多,我们的社会就会越来越祥和,因为世界充满了和平和大爱!
燧火开新焰,桐花发故枝。只要还没跳出三界,业力形成的生命之流就会循环不死,它就会以各种不同的形态出此入彼轮回着。
救人一命,胜造七级浮屠。愿逝者安息,活者坚强。
阿弥陀佛。